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09 23:22:20
案外人异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也应当防止被执行人、案外人为了拖延、阻碍执行而恶意提出异议,因此我们应当充分利用申请人提供有效的担保来排除当事人的妨碍,使得案件得到顺利的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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