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1:15:31
1、执行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相关证据材料。(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2、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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