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0:53:49
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有异议时,可书面向提出。应在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则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驳回。不服裁定可在10日内向上级申请复议。法律分析;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有异议如何处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司法拍卖的相关内容有争议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拓展延伸;司法拍卖异议处理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