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12:48:59
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为集体所有房产。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房屋产权性质如下:1、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2、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3、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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