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0 09:28:1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由此得出,上班不到一个月想辞职,是可以拿到全部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160。【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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