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16:05:44
1、申请人对专利进行修改的要求如下:(1)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2)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3)申请人在收到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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