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10:29:2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方式主要有颁发、补发和换发三种。一、颁发的方式,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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