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09:38:25
是没有的;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法系中诸多国家规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标准差距很大,且任意性指定范围太广,未能充分体现保障和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一、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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