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05:47:55
合同在成立时并未生效,如附条件的合同、附时间期限的合同等,此时合同已经成立,虽然并未生效,但是对合同当事人已经产生约束力,故而也存在违约责任。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在合同成立以前,因合同关系不存在,则一方的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而不属于合同责任;在合同成立以后,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构成对合同义务违反并应负违约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二、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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