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07:19:09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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