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13:15:43
法律分析:如果在庭审过程中,证人和受害人都已经指认的,嫌疑人还是依法不认罪的,应该再收集更多的证据指控罪犯,只有证人和受害人的供述还是无法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他们也可能因此提供虚假的证据。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第二百五十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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