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12:27:19
这段内容讨论了非法集资类案件中职务分工的问题。作者指出,如果公司非法集资,参与的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他也认为非法集资类案件应当有明确的职务地位和作用的分工,不能因为非法集资造成影响大,而牵连许多。最后,作者提出了一些不妥之处,认为一定以犯罪作为民间资本的集合有些不妥。法律分析;具体看情况的,如果对公司非法集资知情,参与之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类案件应当有明确的职务地位和作用的分工,不能因为非法集资造成影响大,而牵连许多。如果一定以犯罪作为民间资本的集合还是有些不妥。拓展延伸;非法融资责任是否应由出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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