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12:05:49
法律分析:第一,在现场目击犯罪事实的发生,或者当场抓获犯罪人的情况。比如,在值勤时发现某人携带大量海洛因,发现后该嫌疑人逃跑,经追捕抓获该嫌疑人,那么日后在对这起案件的审判中,应当就如何发现犯罪嫌疑人、如何抓获犯罪嫌疑人出庭作证。第二,实施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即便形成了笔录,也应当在庭审时就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的进行过程提供证言,以便于当庭核实这些笔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特别是在勘验、搜查活动中获取某种物证或者痕迹的情况,应当当庭陈述获取的地点、时间、当时的位置和物证当时的状态等。对于物证的保管过程,如果当事人对物证是否是原物有异议、或提出物证受到了污染,应当出庭证明整个物证的提取过程和保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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