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09:13:24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法规和规章。(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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