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07:50:09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不包括的人有:1、被执行缓刑的或者身上还有刑罚没有完成的人;2、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3、没有行为能力的人;4、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5、的陪审人员;6、对于该案件来说有关系的人;7、非本国国籍的或者无国籍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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