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1 09:21:48
法律分析。副是六级行政级别,级别高于副厅级干部的有国家级、省部级正副职,司厅局级正职;级别低于副厅级干部的有县处级、乡镇科级正副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第十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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