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3 17:52:50
不同遗嘱的效力如下:1、公证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通常是遗嘱人因病不能写或不能写的必要条件。4、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5、录音遗嘱,是录音机录制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通过自书、代书、口头等等形式,过世后留下的财产等进行处分,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正式生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