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3 11:56:36
案情。张某和王某是某小区保安,2011年5月某天夜里,在小区巡逻时当场抓获正在盗窃自行车的李某,遂准备拨打“110”报警,被李某拦住苦苦哀求,许诺给俩人5000元私了,俩人同意。于是,李某拨打妻子的电话让其送钱过来,张某和王某收下钱财后便放走李某。李某回家后觉得自己的盗窃行为并不严重,花这么多钱太冤枉,于是以张某、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机关报案,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逮捕。分歧意见:对于张某和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第二种意见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三种意见认为,二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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