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3 09:15:35
办了营业执照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可以一次性支取剩余部分。一次性申领失业金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个人申请,并填写社保部门提供的申报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当月月底就可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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