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3 10:00:02
申请暂停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有哪些?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七)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补充知识。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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