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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3 10:45:0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有精神出轨行为请求离婚的,恐不能得到的支持。因为精神出轨不属于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但如果经人民裁定驳回离婚请求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以上的,当事人一方在此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但精神出轨方不属于过错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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