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3 17:26:43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对于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交付执行前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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