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3 21:31:22
学校无权私自搜查学生私人物品,违反国家法律,学生可向教育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五条。法律分析。违法。学校无权私自搜查学生私人物品。国家法律明文规定,未经门批准,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搜查、没收公民的私人物品,违者属违法行为。如果是为了搜查犯罪证据则不违法。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可向教育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拓展延伸;学校是否有权力搜查学生的行李箱和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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