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12:44:16
资产并购下的员工安置的一般原则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随资产走,另一种是以并购交易完成日为界,卖方负责交易完成日之前的费用,买方负责交易完成日后的费用。在国有交易中,经常提到人随资产的概念。法律上没有对人随资产走的定义,正因为没有这样的要求,对于买方来讲,他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大,可以分为三种。第一是不接收员工,第二是选择性接收部分员工,第三是接收全部员工。这三种方式的选择取决于买方在资产转移后,需要多少人员与业务相匹配,匹配人员人数按照劳动生产率进行评估。但是,这种选择也受制于商业谈判。卖方也可能要求买方必须全部接收员工,方可达成项目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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