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17:31:36
新引进的且符合池人才文件规定要求的各类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的,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其中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全日制大专生,分别给予30万元、12万元、6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20%。引进基本条件。(一)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和法律。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志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1、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2、现役军人。3、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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