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17:47:22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计算: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为。(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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