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4-15 17:32:47
申请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展会主体、条件、申请与择优确定具体流程如下:一、可以申办的主体下列单位可以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参与主办的展会。(一)地级以上(含地级)。(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三)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良好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四)省级以上社会团体。(五)其它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适宜承办的单位。二、应当具备的条件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单位主办的展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实际需要,能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二)可以征集到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及产品等参展展品。(三)具有必要的工作人员、资金等。(四)能够组织到足够的参展商、采购商和专业参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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