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2 08:39:33
1、认定医疗事故罪,核心在于认定该罪的客观行为,即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来说:(1)“严重不负责任”是指:①擅离职守的。②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③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④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⑤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⑦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2、认定医疗事故罪,要注意与医疗差错的相区分。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