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2 09:36:51
法律分析。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法律依据。《家电下乡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家电下乡执行监管,促进中标生产企业、中标流通企业及其备案销售网点(以下简称“备案网点”)规范经营,确保家电下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15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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