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2 09:32:08
以重庆市为例,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三无”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2〕137号):城市“三无”人员作为特殊的福利对象,是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为保障城市“三无”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城市“三无”人员基本权益,进一步规范审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批范围城市“三无”人员是指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居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凡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城镇人员,即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城市“三无”人员认定申请。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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