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02 07:34:30
不可以。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一,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二,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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