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2:39:27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的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有一定程度的放松。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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