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2:14:56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可能强制拆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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