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28:41
一、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五条规定,1-10级伤残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2、二级伤残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3、三级伤残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4、四级伤残四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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