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24:59
一、破产清算组的组成。在企业破产案件中,由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机构。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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