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34:03
法律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对老年人予以适度倾斜。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中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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