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05:00
律师分析。为保障对受疫情冲击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支持,去年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出台延期还本付息,要求对2021年3月31日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和利息“应延尽延”。【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