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48:03
一、股权激励限售股份能否质押。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出质,所以股权激励的股权转让受到的,不能出质为债务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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