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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43:42
律师解答。本行为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实施这种 行为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端,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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