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18:54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2.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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