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20:01
本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2)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之。一、哪个部门管理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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