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56:31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的;(五)扩大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