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7:56:09
法律分析。,(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二)专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办理,普通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或禁止;(七)D级评价保留2年,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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