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8:00:53
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二、保管;(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申请单”、“使用明细表”、“领用存月报表”。(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四)的基本联次(存根联、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三、使用;(一)领用时加盖“专用章”。(二)开具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字迹清楚。2、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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