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9:17:54
法律分析。铁路规定的旅客随身携带物品重量:儿童(含免费儿童)为10千克,外交人员为35千克,其他旅客为20千克。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第五十二条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1.国家禁止或运输的物品。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