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8:09:31
法律分析:(一)以书面形式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二)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三)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建设单位。(六)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变更价款的金额,按规定的权限对工程变更进行确认。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工程变更的程序:(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