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9:55:03
户籍本上的户籍要改为迁入户籍,而籍贯不变。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籍贯:参照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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