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19:33:24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终止,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劳动合同期限至女职工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如果单位现在让怀孕女职工离职,那么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45条规定,女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应当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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