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20:11:53
法律分析: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提供不合格的支三支以上、子弹一百发以上、雷管五百枚以上、炸药五千克以上或者其他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发生在战时的;其他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