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20:07:04
酒店员工致顾客伤残责任的认定。案情。原告刘某到被告某酒店消费就餐,因菜肴问题与酒店厨师丁某发生冲突,丁某在餐厅内殴打原告刘某,又用铁质厨具击打刘某头部致伤。期间餐厅内有服务员等5、6人未加以及时制止。后原告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犯罪嫌疑人丁某畏罪潜逃未抓获。原告刘某遂诉至,要求被告某酒店依法赔偿70余万元。本案审理中有三种不同意见。原告所受到的伤害是丁某个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应由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不属于被告的服务直接造成,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酒家与原告形成合同关系,应适用合同法)认定酒店是否违反合同附随义务,据本案具体情况应认定酒店违反了义务,应在预见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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